百色新闻网乐业2月22日讯(通讯员 谭敏秋)近日,乐业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科学安排部署“三个纳入”,压实领导干部创建责任,着力发挥领导干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头雁”效应,持续发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纳入学习研讨计划,理清思路。继续执行每年县委常委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会议2次以上的研判制度,要求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同时,同步纳入县直、乡(镇)当月“理论学习日”的学习内容,纳入县委组织部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2021年“两会”之前组织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民族团结进步座谈会,广泛了解基层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困难问题及建议意见,遴选关系各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写入政府报告。通过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与调研研讨相联合的方式结合乐业县实际系统化设计、创造性贯彻、具体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上作出表率示范。
纳入任务清单,细化分工。秉承“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的工作理念,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乐业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乐业县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十进”工作方案》等指导文件,通过定部门、定标准、定进度、定责任,将2021年推进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任务分配到处级领导、细化到部门主要领导。将民族团结进步列入《乐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十四五”期间乐业县依托优秀传统和红色文化积淀、良好生态自然环境、独特民俗节日等核心资源,结合乡村振兴有效推动生态、红色、民族“三大”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奋斗目标。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和十四五规划压实了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全面深入持久纵深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树立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导向。
纳入考核巡察内容,明确责任。参照上级党委做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各乡(镇)、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县委巡察的重点事项以及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的重要方面。继续设立以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责任为主要考核内容的专项考核,及时出台《关于乐业县民族团结进步专项考核的征求意见》并实施,由创建办对专项考核中含有时限要求的责任事项分别按照月、季度、半年、全年等时间节点进行提醒,对于有时限要求的责任事项及时发送提示函、督办函,对于落实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的班子及主要领导由组织部组织约谈。通过实施分类考核和追踪问效提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的创建意识,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和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发力各责任事项按时保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