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新闻网隆林2月2日讯 (通讯员 黄吉勇)1月22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县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但很多市民抱着侥幸心理燃放烟花爆竹。2月1日,是该县县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第一天,新州镇新兴居民区群众为庆祝乔迁新居,燃放鞭炮图吉利。为此,领到了警察送上门的罚单。
为抓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由该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市安监、司法等部门开展禁燃限放烟花爆竹联合执法行动。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新州新兴社区一居民小区有燃烧烟花爆竹的现象,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了解到,该房主为庆乔迁新禧举办酒席,燃放爆竹图吉利增加喜庆气氛,但没想到竟“邀请”到了警察。
民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当场对其罚款人民币200元,为他开出了隆林“禁燃令”第一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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