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新闻网那坡1月29日讯(通讯员 农小露)“感谢法官,多亏了你们,我们才能在年前拿到辛苦了一年的工钱,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1月23日,柯某等一行10人围着那坡法院工作人员表达谢意。
2011年10月份至2015年6月份,柯某、胡某、朱某等10人在王某从富安公司、五华公司、隧鑫公司处转包来的工地进行隧道洞内的防火涂料和镶贴瓷砖的施工。经结算,王某支付柯某等人部分工资,尚有214684元未支付。柯某等人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工资,并由富安公司、五华公司、隧鑫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法院作出判决后,各方当事人没有上诉,判决生效。但是王某下落不明,富安公司、五华公司、隧鑫公司也没有及时支付工资给柯某等人。主办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多次联系三家公司负责人,告知他们虽然现在找不到王某,但他们承担连带责任后对王某享有追偿权,且他们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柯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会影响企业信誉,被拉入黑名单冻结企业基本户还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经主办法官多次协调,三家公司终于同意将判决确定的214684元工资支付给柯某等人。